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語文建設通訊第91期 2009 年 2 月

 

給香港立法會何秀蘭議員的*

 

 

尊敬的何秀蘭主席,

首先祝賀閣下擔任本屆立法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 20081217 貴會秘書 馬健雄 先生發的來信已經收到, 謝謝。以下謹述幾點書面意見:

 

1.1 我們認為中文教學天經地義, 不能容忍任何的退讓。

1.2 香港要維持競爭力, 學好英語是必須的, 但學好英語與中文教學並不存在矛盾。

1.3 我們認為微調方案, 是變相走回頭路, 讓學校自決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1.4 在目前過渡階段, 我們建議所有接受公帑資助的學校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都必須使用中文教學; 高中階段的教學語言則可暫且讓學校自決。

[注:以上各節我們用中文這個詞, 不用母語“中文”包括‘普通話、粵語、中文書面語’。“母語”這個名詞不明確。在有眾多移民的國家,“母語”教學指用新移民的母語來教他們。在香港,“母語教學”可指用新移民的母語來教新移民, 用少數族裔的母語來教少數族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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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語言問題困擾香港多年。其實, 教學語言問題和特區政府面臨的許多問題, 都是長時期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許多問題 議而不決, 決而不行, 行而無效, 都是由於未能正視各問題的源頭。教育方面, 舉其大者, 至少有以下數項:

2.1 現在學生從兩三歲開始學習, 到中學畢業, 多數未達到理想水平, 顯示教學和學習效率甚低。為什麼?

2.2 義務教育從小一(六歲)開始。知識 教育也應從小一開始。如果公認 知識 教育可以提早, 則義務教育也應提早一年。

2.3 幼兒園、幼稚園教育十分昂貴, 對低下階層顯然不公平。讓中上階層的子女進直資學校吧!

2.4 受政府資助的小學, 小學一年級的學生應該從頭開始學 知識(報載, 有家長認為小一才教 A,B,C, 是怪事, 我們認為:何怪之有?是不是太早?)

2.5 小學階段應該施行有效的普通話教學。小學畢業生應已可掌握普通話。

2.6 教育是否應該由家長主導?

2.7 少數族裔兒童說學習有困難。在目前教育制度下, 這毫不奇怪!小學一年級的中文是否應該從“一、二、三”開始教?

[如果實行“母語”教學, 應該讓他們用自己的母語學習!]

2.8 本港中學劃分中中、英中, 導致問題叢生, 可要求政府在全港所有中學的初中全面推行中文(包括普通話)教育, 並設法提升英文水平, 使學生掌握兩文三語。

以上只舉初始教育其中的一些問題, 其他問題太多了!

希望立法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 在閣下領導下, 能對香港的教育問題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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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本人擬對來信文本的其中一句話提出商榷。該信第二段其中一句為:

“倘貴團體的代表打算以普通話向事務委員會陳述意見, 請預早給予通知, 以便作出所需安排。”……(1

本人認為: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 香港也是“兩文三語”之一, 人人應該掌握, 至少應該會聽, 何需在開會時另作安排?

再進一步說, 2009115 的特別會議, 討論內容屬教學語言範疇, 而普通話是“中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相信出席代表都能運用自若, 更何需在開會時另作安排?

第三, 有些會議開會時, 的確需要作出特別安排。那是與“反歧視條例”有關的少數族裔語言。我們不禁要問:普通話是否少數族裔語言?普通話是否受某些人歧視的語言?

鑒於上述數項理由, 本人建議, 甚至要求:貴會秘書處應將上述文句(1)從來信和其他信件(如有類似文句)中刪除, 以正視聽。

也許, 該文句是沿用了多年, 甚至幾十年, 也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以前, 普通話確是受到歧視。那麼, 到了香港回歸後的十二年, 更應將上述文句從所有與此有關的信件中刪除。

本人多次參加過教育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前此主席相繼為楊森議員、曾鈺成議員。)本人在上次會議上也曾口頭上表達過我的看法, 但似無人跟進。因此本人今天以書面方式提出我的看法。

又:上述來信署名為

事務委員會秘書  馬健雄(簽署) (馬健雄代行)

本人認為, 既然是秘書 馬健雄 先生發信、簽署, 則不應該再用“代行”兩字。

以上數項, 敬希亮察。

 

200918                 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理事會主席 姚德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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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2009111 《明報》A13 版載 香港中文大學 教育行政與政策學系 曾榮光 教授文, 其中一段值得參考“香港本土社區的方言是廣州話, 因此, 如何把土生土長以廣州話為母語的學生, 循序漸進地過渡(或較技術性的用詞就是沉浸)入普通話, 這種十三億中國同胞的共同語言; 又同時協助他們沉浸入英語, 這種當今在商業經濟、學術及專業群體中的共通語言。簡言之, 協助下一代超越母語, 使他們達至其能力所能達至的最高兩文三語水平, 這才是香港教學語言政策的首要目標。” 



* 何秀蘭女士是香港本屆立法會議員, 並任該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她 20081217 來信邀請本會代表出席特別會議, 討論有關香港中學教學語言方面的問題。本信是本會姚德懷主席會同諸位理事的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