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文學論衡第12期 2008 年 3 月

 

 

書評:吹毛求疵的《歐文觀止》

 

譚家健
(譚家健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

 

 

《歐文觀止》,台灣書林出版有限公司1997年出版,作者錢濟鄂,專業為美術。《歐文觀止》並非選本,而是取《古文觀止》所選歐陽修散文十三篇,逐一進行批評。十三篇的大標題和每篇中的小標題,都是否定性的斥責之辭。另有第十四篇《永叔詞叵耐失措》,專批歐詞。

錢氏對歐陽修全面否定,可以大致歸納為三個方面:

第一. 對歐氏之歷史地位,為人處世,生平行事,詆毀、謾罵。

該書封四說:“歐之能顯赫一世,乃恃其許五代異族為正統,貶斥華裔十國,黜逐雅言(指駢文)才士,建立鄙俚文體(指散文)。以有是見解,故歐之詩文膚淺,實不堪一擊。”

187頁說歐“不厭貪杯,樂狎甥女。不敏於事,好作盤遊,不務正業……。不學無術,濫取考生……數典忘祖……不思在下位不援上,為曲全英宗,巧言令色,主濮王議等等。聽其言而觀其行,其身已不正矣。214頁說“如歐之行事,誠荒謬絕倫,確罪大惡極159頁說“亡宋者,自此人始也。亡文者,亦自此人始也。”

對於上述“罪狀”,勿需一一反駁,僅擇要說明如次:

所謂“狎甥”案,當時就查清了。歐陽修有妹,嫁張某。張某早逝,歐妹携其前妻所生女寄居歐陽家。張女出嫁後,與僕人有奸,被告發。保守派為中傷歐陽修,在審案時故意株連。後經查明“卒無秋毫”。只查出歐家曾用張女奩中物買田,田契上是歐陽修的名義,因此貶滁州。錢氏並沒有發現新的材料,僅僅重複早已推翻的不實之辭。

所謂“濮王議,”實際上是一場封建皇室內部名分之爭。仁宗死,無嗣,以其侄繼帝位,是為英宗。英宗欲封生父濮王為“皇考,部分大臣贊成,部分大臣反對,爭論頗激烈,由於仁宗太后干預而作罷。歐陽修屬於贊成派,只受輕微貶責,後來兩派人皆為英宗所任用。事情不過如此,不能無限上綱。

31頁說,歐陽修“不欲收復燕雲失土。”這是個政治大帽子。仁宗末年,遼國皇太叔耶律重元,陰謀奪其侄皇位,派密使求宋出兵為應。宋方有的大臣贊成,歐陽修等反對,其事遂寢。不久,耶律重元發動叛亂,迅速被平息。由於宋方不曾參與,兩國關係相安無事。歐陽修堅持不干涉鄰國內政,是正確的,哪裏扯得上“不欲收復失土”呢。

32頁說:北宋大將狄青因遭歐陽修“擠陷而亡。這是捕風捉影。狄青出身行伍,因軍功屢拜大將,官至樞密使。後來去職,其原因有關史籍記載清楚。嘉祐元年,仁宗有病,開封大水。狄青為避水,全家移居相國寺,行止殿上。由於狄青素得軍心,於是議論蜂起。歐陽修、劉敞向仁宗建議,為了保全狄青,最好派他外任。仁宗乃罷狄青,以同平章事(宰相銜)出知陳州,以文人韓琦為樞密使。第二年,狄青病卒。狄青之罷,其深層原因在北宋重文輕武猜忌軍人的根本國策。歐劉之議,確為保全,並非排擠。而狄青之死,史籍明言“疽發。錢氏引申為“憂恐氣結”,“氣斃而終。並且說“損大宋軍心士氣者,進讒言惑主者”,“使狄公不得善終”者,就是歐陽修。這樣危言聳聽,與史實相距甚遠。

所謂“不學無術,濫取門生,本書語焉而不詳。在錢氏的《駢文考》中有專章曰《歐陽修自毀名場。指的是歐主持科舉考試時,改革不良文風,痛斥“太學體,提倡古文,通過考試選拔王安石、蘇軾、蘇轍、曾鞏等大批年輕俊彥,造成古文復興運動。本來是對中國文學史的貢獻。錢氏偏愛駢文,否認唐宋古文運動,所以否定歐陽修的文學改革舉措。

所謂“數典忘祖,是指歐陽修的《歐氏譜圖序》稱“江南陷於僭偽,歐陽氏遂不顯。錢氏說歐“忘恩負義,六親不認,一派胡言。“歐祖既非不顯,還利用僭偽大顯特顯,紅遍一時”116頁)而證據呢,就是《歐氏譜圖序》中有“吉州、廬陵縣、儒林鄉、歐桂里、具慶坊”一行字。錢氏接着說“既受南唐重用,歐不但不感恩圖報,飲水思源,居然還斥以僭偽……此真漢奸之心也,信比寇盜尤不如……真不知人間有羞耻之事。”歷來治五代史者,咸以五代為正統,十國為僭偽,已成為通例。錢氏統稱五代為異族,不確。後梁、後周皆為漢族。錢氏以吳越王錢俶為本族祖先,所以他對視江南諸國為僭偽者,恨得咬牙切齒,破口大罵。

第二. 對歐陽修的文章信口雌黃,無端指責。

試看以下數篇評論:

第一篇《瀧岡阡表騙死人不負責》

錢氏說“是篇阡表,信口開河,積非為是,說盡不負責之自家門面話”(28)。錢氏在沒有任何材料的情況下憑空推論“其父乃一默默無聞者,足迹並未出境,故殁而葬於沙溪。中第云云,服官云云,悉是撰者之妄評。……云其清廉如何,未必。云近貪官,則有此歸葬往返兩次之銀可證。”(16) 歐陽修立表歸葬其父時,已經六十多歲,為官多年,曾任參知政事 (副首相),所需“歸葬之銀,難道還要從六十年前他父親“貪污”款中支出?憑這樣的證據給古人定罪,講得過去嗎?

第二篇《朋黨論錯謬間出》

錢氏說“歐之一生,以黨起家,又以黨致仕,黨爭有力,鬥文無才。“其所言之君子,孜孜終日,左右朝廷,污穢邦國,能不同於小人,悉忙於利祿財貨之爭乎?陋哉!此君子也”83又說“《論語》云‘群而不黨’,‘吾 君子不黨。自許為儒生,宜進奏《不黨論,乃合;何以不知?卻上《朋黨論,以是為倡,欲明目張膽,公行天下。“北宋自歐起,朋黨盛行,……未幾遂偕北宋共亡”。84頁)錢氏指歐氏所言君子乃同於小人。這樣就把范仲淹、富弼、韓琦等一大批改革派都罵倒了。

第四篇《縱囚論含血噴人》

歐氏批評“唐太宗之縱囚,所以求名也。”錢氏認為“以歐小人之心,度太 君子之腹。他用大量篇幅贊揚唐太宗玄武門之變。然後說“生為國人,以有是 君,而足為之傲,歌頌之猶恨為晚;獨歐卻以為可耻;不屑一論”129“乃藐視大 唐聖 君,公然毀謗之,逆竪歐!歐既無禮於聖王、賢君,吾人能禮之敬之乎?必否也。”(128) 錢氏不是討論縱囚之舉如何評價問題,而是主張,像唐太宗這樣的聖君,只能歌頌,不能批評。看來錢氏的歷史觀相當落伍。

第五篇《醉翁亭記豈有此理》

錢氏說“傾郡出遊,酣飲終日,豈不懼妨礙生業,影響政府稅收?“其屢為盛宴,財自何來?有否官商勾結?有否貪黷行止?(153)“民國以來之主教者,又將此文列為課本,公然提倡頹廢精神,享樂說辭,致貪官污吏,日盛一日。”(157) 以猜想代證據,以現代要求古代,這不是對歷史應有的態度。

第七篇《梅聖俞詩集序荒唐之至》

歐陽修在此文中提出“文章窮而後工”的著名論斷。錢氏極力攻擊這個“窮”字。他說,“吾人皆知衣食足而後知禮義。然愈窮則三餐不繼,無物果腹,身體衰弱,精神恍忽,試問詩何由作?靈感何由生?”(206) 又說梅聖俞未必窮“何歐常赴其家,能飲市上難見之名酒?……梅家既能以佳釀款客,是女又為副執政之妻(梅)詩一篇得錢數千……此果為歐氏所謂之窮乎?(210) 錢氏把“窮”字僅僅理解為物質生活上的貧窮,而不知歐氏所指乃政治處境上的窮困。此二者之區別《莊子?山木》篇已經講得很清楚。

第十一篇《五代史伶官傳序天下一大抄》

錢氏認為,歐氏此文抄自王禹偁。王文已佚,他舉引《五代史闕文》為證。我比較二文之後,發現前者詳而後者略,事雖同而文字不同。完全相同者,四五句而已,僅佔十分之一二。歐文更精煉,文字更流暢。應屬改寫,而非抄襲。如果這種情況也是“一大抄”,那麼司馬遷、班固、司馬光豈不都是大抄家了。錢氏處處以史學家自居,卻如此不明史例。

第十三篇《秋聲賦胡為乎來哉》

錢氏批評歐氏不通文體,說此賦不像賦“吾人皆知是賦必有‘兮’字,然本賦卻無一字。是賦必有押韻,或不押韻。然本賦則是有韻間又無韻。有一句一韻者,有隔句一韻者,有長達十六句、十句一韻者。……忽作散文體者,則有三十二句。……焉能謂之為賦?(286) 看來錢氏對賦體文學知之甚少。無“兮”字之賦,從先秦兩漢到唐宋,大量存在。荀子的《賦篇》,漢之大賦,庾信的《春賦》……無“兮”字之賦多矣。賦可自由押韻,自古而然。賦中加入大段散句,正是歐陽修的創造。自歐陽修、蘇軾以後,中國文學史上出現了散體賦或曰文賦,《秋聲賦》即其代表作之一。

第三. 對歐陽修文章中的詞句不明就理,無理取閙。

錢氏對歐陽氏文章百般挑剔,連篇累牘地指責說,這個字錯了,那個字多餘,這句話不通,那句話荒謬,極盡嘲諷之能事。真是“王揚盧駱當時體,輕薄為文哂未休。”這裏只舉一些突出的例子:

151頁說《醉翁亭記“口口聲聲歐自稱太守,而宋“已廢太守之稱,簡稱“知州事”。歐陽修“既自己之官銜亦不知,難怪勸農卻勸酒勸遊。”按:舊時官場習用古代官職作為別稱,唐宋元明清皆然。蘇軾《喜雨亭記》、《密州出獵》即自稱“太守。明清時期,稱知府為太守,同知為司馬,通判為別駕,道員為觀察,巡撫為中丞……早已司空見慣。錢氏為何如此少見多怪。

《釋秘演詩集序》稱僧人為“浮屠。錢氏說,“乃大謬特錯,“浮屠即塔也(185) 按:浮屠為梵語音譯,可指塔,也可指佛陀、僧人、佛寺《水經注》中經常混用。查《辭源》即可知。

錢氏指責歐文所說“佛居西方”,“佛法為中國患千餘歲”是“大誤。他認為“佛在中國西南位,非居西。還說佛法入中國在公元65年,迄歐之出世1007“僅942年,安有千餘歲?”(188),中國的僧人和習佛者,一直說佛在西方,沒有人說佛在西南位。我們不能用今天地圖學的標準來要求古人。至於佛法之入中國,當代研究中國佛教史者,咸以為在西漢末年《三國志》裴松之注引《魏略?西戎傳》:“以哀帝元年(公元前2年)博士弟子秦景憲從大月氏王使尹存口授浮屠經。是為國人接觸佛經的最早紀錄。公元67年,乃白馬駝經到洛陽之時,並非佛教來華之始。說“千餘歲”沒有錯。

《梅聖俞詩集序》中有“不果薦也。錢氏說“果者,來也。孟子云‘不果來也“歐文下有一薦字,果遂成為木實也。“易滋誤會,去之乃佳。”(209),按:此“不果”乃情態副詞《詞詮》:“凡事與預期相和者為果,不合為不果。“不果薦,即未能如預期而推薦“果”字刪不得《孟子?梁惠王下》:“君是以不果來也,意即齊王因此未能如預期而來訪。錢氏所說:“果者,來也,不知何據?如以《孟子》為據,意思完全錯了。

《祭石曼卿文》有“謹遣尚書都省令李某,至於太清,以清酌庶羞之奠,致於亡友曼卿之墓下。”錢氏云“太清,吾人皆知,乃天也。“視文義或是地名,然中國之縣素無此。”(224),錢氏嘲笑說,豈有派人遙至清天之理?按:太清是石曼卿故鄉宋城之鄉名,即今河南省永城縣太清鄉,石氏即葬於此“太清”乃地名,坊間各種《古文觀止》皆有注釋。錢氏不知其然,就妄下結論。

《相州晝錦堂記》有“自公少時,已擢高科,登顯位。”錢氏舉《宋史?韓琦傳》:“弱冠,舉進士,認為“足見已非少時(265),按:古書之“少年”相當今之“青年,而非今之“少年兒童。《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辭源》:“後沿稱少年為弱冠。可見歐陽修並未用錯。

錢書常出現常識性錯誤。第251頁,他批評歐氏不知“遺恨”,“乃後人感慨前人之言也,焉能作為己稱?”按:遺恨,即遺憾《後漢書?王常傳》:“今得見朝廷,死無遺恨。”正是己稱,查《辭源》便知。錢書66頁,批評《宋史?蔡襄傳》:“范仲淹以言事,去國。”說“分明知饒州,卻謂去國,是去韃靼國?”他不知“國”可指京城、國都。如《左傳》隱公元年:“大都不過三國之一”。“去”即離開。如“孟子去齊,即孟子離開齊國,而不是到齊國去。第229頁,他批評韓愈《與鄂州柳中丞書》:“若召募土人,必得豪勇。”說韓氏“不取《史記》之‘土著“呼為泥土製之土人,豈非大謬。”錢氏説“土人,謂以泥土製之土偶人也。”他不知土人即土著。

對任何古人和古書(包括歐陽修其人其書)都可以批評。但是,批評應該有理有據,實事求是。我們對待歷史,以及對待今天的讀者,應該抱嚴肅認真的態度。倘若隨心所欲,聳人聽聞,只能製造混亂,糟蹋歷史,誤導讀者。這種所謂批評,對學術研究是無益而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