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國語文學會 文學論衡第22期 2013 年 8 月

 

《文學論衡》總第22 (20138)

 

 

柳宗元〈復杜溫夫書「律令」臆解

 

黃耀堃*

 

 

語法學史經常會引用柳宗元 (773-819) 的〈復杜溫夫書〉,他批評杜溫夫說:「但見生用助字,不當律令」。 [1]

 

然而「不當律令」一句卻不好解釋,很多注本、選本都不作解釋,尚永亮 (1956-) 和洪迎華 (1976-) 編選的《歷代名家精選集‧柳宗元集》把「律令」解作「語法規則」; [2] 而唐曉敏 (1952-) 的《中華古文論釋林‧隋唐五代卷》,則認為「指一般的法則、規律」。 [3] 如果照前者,柳宗元無疑是在說「語法」;如果照後者,則當時「用助字」有一定法則。

 

「律令」一般解作法令。要解作法則、規律解的話,辭書都舉〈復杜溫夫書〉為例。因此這似乎只是柳宗元賦與的新義。唐代有沒有字詞使用的法令,難以追考。而宋代就有《韻略條式》之類,對科舉的語文有所規定,該書有北宋元祐五年 (1090) 至南宋嘉定十六年 (1223) 的科舉文件。 [4] 至於「式」在法律術語中,指具體的細則和章程,既然有「條式」,那麼在律令之中應該有正式的條文。 [5]

 

唐代的科舉,很多細節現在仍不大清楚,幸而《文鏡秘府論》這一本給科舉考生用的參考書流傳下來,這本書是日本和尚空海 (KUUKAI774-835) 編寫的,他和柳宗元幾乎同時,這本書就像時間囊一樣把當時士子應試的學問保存下來。《文鏡秘府論》的序說全書的內容有十五個部份。 [6] 大部份都是當時士子必讀的東西,從內容來看跟今天所謂「現代漢語」的課程有點相像,兼顧語音、造句、修辭、病句。

 

柳宗元應過試,也應該讀過這些東西,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文鏡秘府論》裏面除了〈二十九種對〉和〈論對屬〉之外,還有〈論對〉, [7] 和〈《筆札》七種言句例〉裏列出了十一種對句。 [8] 長偶句跟制義的「股」有點相像。王凱符 (1934-)《八股文概說》說學八股文,得要學對對兒,要先學「訓字」,該書引了《幼訓》:「先取《對類》中要用字眼,訓明意義」, [9] 《四庫存目叢書》的《對類》,底本是正統十二年 (1447) 司禮監印的,也可以說是明代官方的東西。《對類》一開始就教人掌握音韻,接着教人對對子。其中的歌訣說:「平對仄,仄對平,反切要分明。有無虛與實,死活重兼輕……」, [10] 「虛實、死活」就是行用了幾百年的語法用語, [11] 而「重輕」千年以上用來區分語音的標準。 [12] 因此《對類》這種以音韻為基礎以對偶為表現手法的古代「語法體系」,已出於明代,可以上溯到宋代。《對類》這類書籍在民間化身成袖珍小冊子,家裏就有幾本。雖然「虛實、死活」跟現代的語法系統和術語並不相同, [13] 但似乎是一套行之有素帶對比性質的體系,通過聲律、對偶和語詞表現出來。因此柳宗元是學過「語法」,或者懂得「用助字」的「律令」。

 

《對類》最後的部份〈巧對門〉,按字數列出長偶句,因此先說音韻,再說對偶類別,最後列出長偶句,與《文鏡秘府論》驚人相似,可以說是《文鏡秘府論》(「天卷」和「東卷」) 的「明代版」。另一方面,音韻諧協和字數冗長的偶句,正是中唐試賦的特徵,柳宗元應試所寫的〈披沙揀金賦〉,就有比《對類》更長的偶句。 [14] 至於他的〈憎王孫文〉開始的部份, [15] 跟八股文很相似。唐代的律賦,跟後世的制義,其實是一脈相承。 [16] 應進士試要講對仗講字法,因此他希望杜溫夫能夠合符「律令」,這個「律令」似乎是真的「律令」。                                              

 

 

 

 



* 黃耀堃先生,香港中文大學 中文系 (香港)

[1] . 《柳宗元集》卷三十四 (北京:中華書局,1979),頁890

[2] . 《歷代名家精選集‧柳宗元集》(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頁318

[3] . 《中華古文論釋林‧隋唐五代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頁418

[4] .  請參考張元濟 (1867-1959) 為《四部叢刊》本《禮部韻略》所寫的跋 (《四部叢刊》本)

[5] .  按:唐代詩格有稱為「式」的,如《文筆式》、《詩式》(張伯偉 [1959-]《全唐五代詩格彙考》,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目次,頁1,似跟正式的法律無干,只是文人編寫的習作指南。

[6] .  盧盛江 (1951-)《文鏡秘府論彙校彙考》(北京:中華書局,2006),頁24

[7] . 《文鏡秘府論彙校彙注》666-886

[8] . 《文鏡秘府論彙校彙注》855

[9] . 《八股文概說》十〈明清學校怎樣教授八股文〉(北京:中華書局,2002),頁68

[10] .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子類第225冊,583

[11] .  根據《古漢語語法學資料彙編》,「(虛)活字」和「(虛)死字」已見於南宋范晞文的《對床夜話》(北京:中華書局,1964),頁109,以及羅大經 (1196-1242) 的《鶴林玉露》,113

[12] . 《廣韻》收有〈辯四聲輕清重濁法〉(澤存堂重刊《宋本廣韻》卷五,頁 52A -53B)

[13] .  按:《馬氏文通》也用活字、死字這些名稱 (《馬氏文通讀本》。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頁41,但又有不同。

[14] . 《柳宗元集》外集卷上,1329-1331

[15] . 《柳宗元集》卷十八,498-499

[16] . 李調元 (1734-1803)《賦話》卷二:「唐白居易〈動靜交相養賦〉,……且通篇局陣整齊, 兩兩 相比,此調自樂天剏為之,後來制義分股之法,實濫觴於此種」,《續修四庫全書》本第1715冊,頁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