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遭遇尴尬

 

新加坡《联合早报》2004年10月4日

 

汪惠迪

 

 

2004927日,陈唐山因口吐一句闽南话俚语而在台湾和新加坡同步人气急升,新加坡人都知道台湾有这么一名“外交部长”。

事发之初,整理陈部长谈话纪录的女新闻官颇为尴尬,一时之间竟然不晓得该怎样用文字表达首长的粗话。几经推敲,决定用英文的LP

从词汇学的角度来考察,这掺杂在华文中的LP,学名叫字母词(lettered-word)。有人很讨厌蚯蚓体的洋文掺杂在汉字文本之中,笔者觉得字母词可以应急,可以救急,它急人之所急,解新闻官的燃眉之急,真是救命菩萨,好得很啊!不过字母词初次出现,宜作解释。

于是有人“说文解字”了。有说应写成“懒趴”的,有说应写成“囊巴”的,还有人说应写成“尸粦脬”的。这“尸粦脬”是什么东东?“尸粦”是“尸”下加“粦”,两个部件合成一字,盖电脑无此字也。

懒趴、囊巴、尸粦脬……颇不规范。929日,台湾官方传来了规范的声音,将LP定为“卵葩”。按周长楫和周清海两名教授合编的《新加坡闽南话词典》,应当写作“卵脬”。

湾官方在规范时舍“脬”而取“葩”,令人联想起“花葩”“奇葩”“阆苑仙葩”,Pa经包装美化,视觉效果一流,妙不可言啊!其实,唐山大兄既讲得出口,还怕他写不出手吗?跟“卵葩”搭配的动词,台湾官方敲定为“捧”字,规范了先此见诸媒体的“托”和“扶”。弃“托”“扶”而取“捧”,颇见功力,盖“托”“扶”未必用双手,而“捧”非双手不可为也。

“捧卵葩”之拼音为Po Lan Pa,简称为PLP,土洋结合,使用起来,极之方便。按语言运用之规律,LPP多了,P久了,“捧卵葩”就可能为台湾国语所吸收,方言土语丰富国语词汇,敢情好啊!

在台湾,Po Lan Pa (捧卵葩)算是规范了。郭熙教授说,语言的规范并不等于语言行为的规范,而违反了语言行为的规范,就不是成功的语言交际,因为语言行为规范是人的行为规范的组成部分(《语文教育若干问题之管见》)。

笔者以为平头百姓、贩夫走卒闲聊时PPLP还不碍事,贵为部长、院长就不能想PP,乱P一通了。为部长院长的声望前途着想,笔者建议“LP外长”,还有那个肉麻当有趣,这两天还在那里得意洋洋地把LP挂在嘴上的“LP院长”,能够虚心地接受台湾人民和新加坡人民对他们进行的语言行为规范或曰文明语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