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种票和香蕉儿童

 

常舟人

 

   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换届选举时,都得代表选民投下庄严神圣的一票。1992年4月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七条规定:“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可是,少数人民代表在对所有表决事项知情的情况下却采取不表态的态度,亦即不投票,以致在统计时发现无端少了一些选票。原来是有的代表不投票是为了将选票留个纪念,作为私人的珍藏。这种不参加投票表决的选票叫做“第四种票”。
  “香蕉儿童”是指黄色皮肤而接受白色教育的儿童。白色教育是指在“国际学校”受教育,这些学校的课程一般以英文为主,任教的主要是外籍白种人。目前,上海形形色色的“国际学校”越办越多,因而“香蕉儿童”与日俱增。
  “香蕉儿童”也指随父母侨居西方国家的中国儿童,他们不肯写汉字,说华语,吃中国饭菜。
原载《联合早报》副刊龙卷风版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