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个方面看我国的华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

 

杨欣儒

 

1                    前言

什么是语言规范问题?语言规范涵盖哪些方面?

语言的规范问题,是语言的正确性与标准性问题,可以说是与语言的产生同步发生的问题。吕叔湘与罗常培两位语言大师认为语言的规范指的是“某一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所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范畴实则涵盖了语音、词汇、语法与文字四个方面。

华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是同我国华社的华语使用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马来西亚华人社会过去并不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我国教育部自1983年全面推行小学新课程标准(KBSR)以来,教师开始注重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而家长和学生也开始注意轻声、儿化、审音字、简化字、选用字、甚至语法词语规范等问题。KBSR所采用的汉语拼音方案与简化字,源自中国。中国在过去50多年来大力推动文字改革,对汉语言的规范化努力取得卓越的成果。所以中国在这方面的成就,可以作为我国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借鉴。

本文参照中国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经验,从文字、语音、语法、词汇与译名五个方面来谈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问题。

 

2                    文字

中国在1964年编印了《简化字总表》,共简化了2236个汉字。这些简化字就是我国现在中小学课本所采用的。在KBSR尚未推行之前,社会使用的简体字有些是根据新加坡早年公布的《502简体字汇》,例如:“宀”加“西”的“赛”、两个“示”的“算”等字。目前这类不规范的简体字在我国已经绝迹了。1986年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语委)重新发表了《简化字总表》,调整了7个字。其中的“象”与“像”分工,不过还有许多人仍然不能区分两者,时常混淆了“象”“像”这两个字。

1955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被选用的规范字形793个,被淘汰的异体字形1022个。不过这些已被淘汰的异体字在我国报刊经常出现,例如奖盃(杯) 、陞昇(升)、抽菸(烟)、蒐(搜)集、妳(你)。报刊应该停止使用这些已经废除了的异体字,采用上述括号里规范的选用字。

为了统一译名和计量单位用字与读音,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与国家标准计量局,于1977年7月发布了《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这个表淘汰了几个译名(括号里为规范字形),例如:浬(海里)、呎(英尺)、瓩(千瓦)。目前我国报刊的计量单位,有时令人啼笑皆非,例如3尺,究竟是指3英尺(foot/kaki)还是3米(meter,旧称公尺);还有10英哩,殊不知“哩”是“英里”的旧字形,那么10英哩岂不是10 “英英里”?

为了适应语文教学、辞书编篡以及汉字机械化处理和信息处理等各方面的需要,中国国家语委(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1988年1月制订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该表分为两大部分:“常用字(2500字)”和“次常用字(1000字)”。为了适应出版印刷、辞书编篡和汉字机械处理、信息处理等各方面的需要,国家语委也在同年3月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该表是在1965年发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基础上制订的,收字7000个,包括《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入的3500字。《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其实可以作为我国华裔家长为孩子取名选用字的标准。目前在我国中小学,华文老师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家长给孩子所取的名字,是电脑字库里所没有的。有些迷信的家长相信姓名学,给孩子取的名字只有在《康熙字典》里才找得到的。有些名字已经简化,可家长却坚持不准写简化字。除了生僻字,有些学生的名字是生造字。这给老师的教学和行政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

由于中国一些地名生僻难认,在1955年至1964年期间,中国已先后经国务院批准更改了36个地名。例如江西省的新淦县改为新干县、陕西省的郿县改为眉县。在我国,许多含“峇”字的地名,由于是生僻字,电脑字库找不到,我们通常都会用“巴”来取代,例如:哥打巴鲁、巴株巴辖。所以将来我们给新市镇译名时,用字问题必须谨慎考虑。此外,一些不雅的地名,如笨珍等都宜考虑更改。一个很好的先例是霹雳州的Chemor(朱毛)改为珠宝。此外 Sarawak 州的“劳”(月字旁)是个生造字 ,经过该州华社的要求,也以“拉”字取代,所以Sarawak现在叫砂拉越。这说明了地名并非一成不变,不能更改,只要我们有理据,有关地名的用字还是可以做出修订的。

错别字也经常在我国传媒出现,例如渡假(度假)、参以(参与)、给于(给以、给予)。报刊编辑对于这些错别字不能掉以轻心,否则会给读者,尤其是学生带来负面的影响。事实上,如果编辑与老师勤于翻查工具书,错别字的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中国 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其宗旨在于: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这两种数字的书写系统在使用上作比较科学的、比较明确的分工,使中文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趋于统一规范。我国的报章的数字用法极为不统一,经常错误百出,例如:概数“十六七”给写成不规范的“16、7”或“十六、七”。该表9.1节明确地指出“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其他不规范的数字用法也经常可以见到,例如星期3、康熙23年,农历8月,等等。

我国教育部课程发展司和课本司在规范汉字的推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中小学华文科新课标和课本所采用的汉字,基本上都是根据中国所发布的通知。

 

3                    语音

我国教育部在80年代初制订小学新课标时,决定放弃注音符号,而采用汉语拼音方案,这是朝语言文字统一前进的正确方向。

中国国家语委、国家教育委员会与广播电视部于1985年12月27日联合发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在1992年版的《现汉》还未出版前,许多老师还不清楚“绩”已经审音为第四声,不再念第一声;“呆”统读为dai,“呆板”不再读成aiban

在教育部课程发展司的积极推动下,学校开始重视语音,因而小学老师和学生的语音水平有显著的提高。这可以从历届全国华小华语演讲比赛看出来。现在学生所学的语音知识包括轻声与儿化、变调等语音规律。,与笔者时代的比较,的确有天渊之别。

近十多年来,家长给孩子取名,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有日益增加之势。不过笔者发现,绝大多数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并不完全规范。这是因为他们名字的西文字母分开写,各有一个大写字母。例如“文炯”,如果要根据汉语拼音方案,就必须写成Wenjiong,而不是分开来写 成Wen Jiong。笔者24年前给3个孩子取名,卉诗Huishi、卉词Huici和卉曲Huiqu,西文字母就是完全根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74年5月所发布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 即名字的汉语拼音字母连在一起,没有分开,只有一个大写字母。

我国的传媒在广播方面,与过去30年的比较,有了明显的进步。不过还有一小部分播音员的素质仍待改进。

 

4                    语法

本地华裔方言与华语的语法大同小异,不过我们却把这种小异发挥得“淋漓尽致”,开口全是方言式的语法,例如:看没有(看不到)、吃给它完(吃完它)、湿到完( 全湿、湿透)、你写先(你先写)。其他如有在(在)、有听(听了、听过)、有读(读了、读过)都不合规范。我们也受到港台方言的影响,例如最近我常听到的“吃了没”,对方的回答“还没”都是不规范的,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特别强调“问句末了或单独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没有’。”

“给以他们协助”“给予学生劝告”也常会在我们口语和书面语中出现。根据《现汉》(《现代汉语词典》)和《现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给以”“给予”所带的宾语一般是抽象事物,不说接受的人,受事者必须放在“给以”“给予”前或主语前。所以句子要改为“给他们以协助”或“给他们协助”,“给学生以劝告”或“给学生劝告”。

本地人不重视语法规范,还可以从错用量词中看出来,例如一间(所)学校、一粒(个)西瓜。“粒”在一些地方已经是滥用了,鸡蛋、苹果、足球、甚至汽车也算“粒”。

类似“讨不讨论、研不研究、写不写作”的问句也是本地华裔时常犯的语病。华语“有没有”后边连接名词性成分,不接动词,它是方言语法。不过“有没有V”(V动词)用法现在在文学作品种逐渐多起来了,例如:有没有答应、有没有想过。

我也经常听到有些佛教徒说“感恩您”,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感恩”是不及物动词,后面是不带宾语的。所以正确的说法是“对您感恩”。

外语的干扰造成我国华语不规范也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介词“被”的滥用造成病句比比皆是,例如:信被写好了、汽车被修理了。

 

5                    词语

本地词语有一部分“积非成是”,沿用了好几代,却没有人发觉其错误。以下有几个例子:“稽查”是个贬义词,意指检查(违法行为),例如稽查走私活动;它也指担任稽查工作的人。可本地许多社团的委员会都设有稽查(查账?)这个职位,这是笑话!“鸠收”没有这个词儿,“鸠合”“鸠集”应作“纠合”“纠集”,都是贬义词,不过学校却有老师“鸠收”杂费。政党或社团改选,没有对手竞争的就叫“不劳而获”,殊不知这是个贬义成语,指“自己不劳动而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署理”意为“旧指暂时代理(官职)”,它只用在旧时,不是现代;此外它的职位是暂时性的,相当于英语的acting 或马来语的memangku,在主席不在时才代替主席执行任务。不过我们的政党或社团都设了这个职位,竞选时直接选出这个固定的职位。这也是笑话!

方言尤其是粤语的大量涌现,造成本地报章滥用和乱用方言词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类带有方言词语的标题:标青(出众)、走鸡(错过机会)、入伙(入住)、分分钟(随时)、老千(骗子)。

外语对本地华语的影响也不容忽视。我在各地几乎再也听不到“万”这个数词,不是几十千就是几百千。华文报刊没有“骑楼底”,大小标题都是“五脚基”。交警给的是“三万”,不是“传票”。

外语对本地华语的干扰还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很多不清楚外语的对应词语,结果不用华语,干脆用外语,造成华语严重受到污染,例如:pen drive(优盘、闪盘)、 u turn(磨车)、 update(修改、更新),等等。

老师在学校教导学生使用规范的词语,也鼓励学生多看报刊,可本地传媒使用了大量不规范的词语,严重地误导了莘莘学子。以下为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的不规范词语:交通圈(环岛、转盘)、驾驶盘(方向盘)、家私(家具)、一碟鸡饭(一盘)。

由于新词新语不断地涌现, 有些只是昙花一现,有些则被《现汉》和《现规》收录了,例如“第一时间”“丁克家庭”。老师在教导学生时,有时对于一些新词新语的规范也难于下定论,因为几本权威的工具书如《现汉》《现规》都还没有收录。  

在我国,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时也容易走入误区。就譬如说“回教”“可兰经”已收录在《现汉》和《现规》里,有些人却否定这两个词语,坚持必须根据中国,非采用“伊斯兰教”“古兰经”不可;“回教徒”也收录在《现规》里,我们已经习惯那么说了,为什么一定要坚持使用“穆斯林”呢?也有人认为“教育部长”“卫生部长”是不规范的,就一刀切地判断只有“教育部部长”“卫生部部长” 才正确。,这就让人觉得搞语言规范不只是矫枉过正,而且走过了头。如果坚持这么搞下去,我们的语言规范化工作肯定要走进死胡同。  

 

 

6                    译名

我国的地名,翻译成华语,往往先经过方言的译音,才写成汉字,结果华语的念法,就与原文的大相径庭。例如:雪兰莪的Kajang译成“加影”,霹雳州小镇Bruas的华文译名“木歪”。而有些则与原文毫无关系,例如:槟城州市镇Nibong Tebal 就与华文译名“高渊”毫无关联;其他类似例子有Johor Bharu, 华文译名为“新山”、麻坡附近小市镇Parit Jawa华文译为“巴东”。

地名路名的译法,应该尽量保留华文的通名,不音译。所以Pulau Langkawi的译名如果是“交怡岛”会更恰当。如果译为“浮罗交怡岛”,通名Pulau就有音译意译重复之误了。Gunung Tahan 译为“大汉山”就很贴切,专名音译,通名用华文。 Jalan Kuantan 译名是“关丹路”,专名与通名的译法各司其职。不过有些地方却舍华文通名“路”而不用,写成“律”,则就完全不能接受了。

有些沿用了很久的译名,若非必要,还是不改为佳。例如我国的马来族,独立之前的译名都是巫族。有人认为“巫”字为贬义,应该改为“马”。事实上“巫”也是汉族的姓氏,何贬之有?巫族若改为马族,我国的最大的政党“巫统”岂不是要改成“马统”?

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于2005年11月出版了《华文译名手册1》。《手册》规范了国家、州、州首府、几个城市和我国货币名称的译名。该手册也规定了国家元首、各州统治者、内阁成员的译名。这是一个非常令人鼓舞的开始,至少国外华语传媒对我国非华裔的政界领袖译名有所遵循,不会再出现同一个人物却有不同译名的问题。

中国港澳与台湾翻译我国的地名、路名、人名,宜本着名从主人的原则,参照我们的《译名手册》。不过我们目前只是在起步,还有许多地名、建筑物等要我们去规范。对于中东人物的译名,我们宜根据中国的译法。例如Abdullah,中国译为“阿卜杜拉”,而我国首相,国外的传媒就必须依照我们的译名“阿都拉 ”。至于其他英语姓名,大陆和港台有时不一致。例如美国总统布什,台湾译成“布希”,香港译为“布殊”。其实本地传媒可以参考新华通讯社译名资料组编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各传媒的译名就可以统一。音译异族的姓名,我们也可以参考周有光先生的《规范音译用字刍议》(刊载于《汉字规范百家谈》,商务印书馆,2004)。周先生提出了音译工作包含两道工序:一是“定音”“音节转换”,二是“定字”“选定汉字”。选用汉字,他认为要考虑如下的条件:尽量选用阴平调的字;尽量选用常用字;避免有贬义的字;避免生僻字;避免多音多义字;采用翻译界有统一趋向的音译用字;放弃音译带意译的习惯;从新译名的人和其他专名做起,逐步统一旧的译名。

 

 

7                    结语

以上五个方面的规范化问题,比较容易处理的是文字与语音问题,因为这两方面都有工具书作为依据,老师可以轻易引经据典,进行教学工作。语法则还需要靠教育部经常举办老师在职培训课程,传媒还需要加把劲儿,避免方言式 的语法不断干扰华语。至于词语问题,我认为是最棘手的,因为本地方言经常都在干扰我国的华语,许多人不会把方言与华语的界线划清。此外是刚出现的词语,工具书还来不及给它定位,当然也还未收录,所以它经常给语言工作者带来许多不便。其次是《现汉》注为“方”(方言词)的词语是否规范,或者我们将之定位为“准规范”词语?若是这些方言词语不规范,我们岂不是不能“冲凉”,不能搭乘“的士”和“巴士”,不能用“扫把”了?

至于译名,我们有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的译名小组处理译名规范化工作。将来理事会的译名小组要进行的工作还很多。我国各地的地名、本地水果与食品等都需要译名小组去规范,并且配合教育部与传媒的紧密合作,以期达到译名统一与规范的目的。

无可否认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取得教育界与传媒的密切配合与支持,才能深入民间,从学生以至社会各阶层人士。因此,教育部课程发展司、课本司与考试司,我国华语传媒对华语言文字规范化 工作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语言文字规范化,我们还要继续以中国的工作经验为借鉴,除非我们制定自己的一套语言文字体系。所以我们一方面保留自己国家民族的特色,一方面也不能固步自封,摆脱华语言文字的源流。搞语言文字规范,我们还是要和全世界的汉语接轨。让我们立足于马来西亚,放眼于全世界,共同面向国际,面向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