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正名

——普通话当回称国语

 

曹 桑*

 

 

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从其形成到现在,有两个名称:“国语”和“普通话”。五四前后,旨在谋求“国语统一”的“国语运动”及倡导“言文一致”的“白话文运动”有力地促进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形成与推广。民国时期即将这种“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称之为“国语”,此称说直到如今不仅仍被台湾地区所延续使用,许多港澳同胞乃至海外侨胞也依然习惯性地在沿用。而大陆则是在1955年以后,取消了国语这一称说,具体说来,即是在这一年的中国科学院召开的现代汉语规范化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了以普通话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紧接着195626日,国务院便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名称可更否?可;可作新名否?可。然则如荀子所云,制名之枢要,不可不察也,其枢要即是:名符其实,或者说是名以指实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两番制名,究竟哪个更为“符实”或“指实”?

 

首先分析“普通话”一名。照“法定”说法,普通话就是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在现代汉语的各类教科书上,还可经常看到“普通话是指现代汉语的标准语”一类的说法。然而作为“普通”一词的词义,它只是“平常的、一般的”,并不含“共同”之义,也不含“标准”之义。如果说这里的“普通”是指“普遍通用”的意思,是所谓词组的缩减或简称,那么它也并不符合词组的缩减或简称所必须遵循的“明确、约定俗成”的原则。譬如人们一听“北大”就知是“北京大学”,一听“奥运”就知是“奥林匹克运动会”,而“普通”则不然,人们不会想到“普遍通用”。这就好比一商店说“男牛、“女牛”,人们起码不能立刻就想到“男牛”乃“男式牛皮鞋”,“女牛”乃“女式牛皮鞋”,商店老板必须特别加以解释说明,不然顾客意识不到(这当然是一极端些的例子)。人们一听“普通”,最直接想到的就是“平常的,一般的”。所以用“普通”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种“话”的限定成分,严格地讲是不太“通”、不太明确的,也可以说将“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或“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称作“普通话”是有欠准确、失之严谨的。倒是民国时期的“国语这一名称,依然显示出它强盛的生命力与固有的合理性。

 

 “国语”即指“国家正式规定的本国人共同使用的标准语”。“国语”如同“国歌”、“国旗”、“国徽”、“国花”等,这个“国”,即指“国家的”或“代表国家的,比之“普通话”的“普通”这一限制成分,显然来得恰切而有意义得多。何况“普通话虽说指的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但从其功用上来说,它已是我国各族人普遍通用的共同语,国家宪法也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将普通话确定为“国家通用语言。既然是我国各族人普遍通用,既然是全国通用,是“国家通用”,何不就称为“国语”?同时它又是我国对外进行国际交流的标准语,这便意味着它能更好地代表国家。香港回归,澳门回归,行政官员们就职宣誓时用“共同语”而不用粤语或闽语,同样也是意味着它是正式代表整个国家的,既然是代表国家的,何不就称为国语?

 

称国家通用的(实际上又代表国家的)标准语为“国语”,不仅比称“普通话”更准确严谨,更简明精炼,而且风格色彩上也来得更加庄重,意味里也更透着一股郑重其事——的确,“普通话”作为如此重要的一种语言的名称,它的不具任何庄重感、正式感,这一点更是显而易见的。毫无疑问,符实,凝练,庄重等种种长处,已足见“国语”可谓我国共同语之“善名”。既然“名有固善”,何不徇之?据说当年决定不再用“国语”是因为考虑到中国是多民族国家,而我国的民族政策是尊重少数民族语言的,所以只将现代汉语的标准语称为“普通话。此一想法的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一个国家毕竟要有一种代表国家的语言,毕竟要有一种通行于全国的语言,我们称这种语言为“国语”,也未必就真的意味着不尊重少数民族语言了。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用的是汉语,曲调也并非蒙古长调,或者其他任何民族的曲调,55个少数兄弟民族也未见哪个表示不满,也未见哪个兄弟民族提出来必须要用自己民族的歌曲来作为我们国家的国歌,或者大家“轮流坐庄”,否则便是不尊重,不平等。因为大家知道我国所有的民族都早已是一个整体,用什么歌曲做“国歌”,用哪种语言做“国语”,这主要看它的代表性和影响力而已。而汉民族共同语的影响力及其实际使用的情形,毫无疑问也早已使其达到“国语”之规格了,我们似乎也不必回避,索性就令其“名符其实”起来,就堂堂正正、郑重其事地呼其为“国语”。正常说来,此举应不会影响兄弟民族的感情,当初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一定也不会。当然我们对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语言的尊重也更不会因此而有丝毫的降低(老实说,真正的尊重与不尊重,也并不表现在这样一个对语言的名称上)。况且笔者以为,取消“普通话”这一“民族共同语”的不太妥帖的今名,而恢复其“国语”这一较完善的旧称,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出取舍,使华夏子孙皆一于其称,令差然之呼而至于齐,此举不仅有利于语言的规范化,即是对方便各方同胞乃至国际交流与沟通也是相当有益的。当下倘借孔子一句话说,即是:必也正名乎!



* 曹桑先生, 山东 聊城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