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下雨娘要嫁”的“娘”应作何解?
周志锋*
“天要下雨娘要嫁”(又作“天要落雨娘要嫁人”)是一句老少皆知的俗语,用来比喻必然发生、无法阻挡的事情。其中“娘”字,有关辞书未作说明,一般则理解为母亲。但稍加推敲,就会发觉这种解释很难讲通:“天要下雨”乃自然之理,必然之势;母亲是已嫁之人,难道还非得再嫁、改嫁不可?“娘要嫁”既然与“天要下雨”并列,两者一定具有逻辑上的相似点,这样方能合起来构成同义比喻,共同说明一个道理。比如用“六月飞雪公鸡下蛋”来比喻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六月飞雪”与“公鸡下蛋”具有相似点,属同义比喻,所以两者能够合说并举。准此分析,“娘”显然不能解作母亲。
今谓此“娘”当训少女、姑娘。“娘”古有少女、姑娘义。例如: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清商曲辞·子夜歌》:“见娘喜容媚,愿得结金兰。”又《黄竹子歌》:“一船使两桨,得娘还故乡。”唐白居易《对酒自勉》诗:“夜舞吴娘袖,春歌蛮子词。”唐李贺《唐儿歌》:“东家娇娘求对值,浓笑书空作‘唐’字。”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三折:“可喜娘的脸儿百媚生,兀的不引了人魂灵!”明孙仁孺《东郭记》第十一出:“俊娇娘,如何不教人儿想。”他如杜丽娘、杜十娘、红娘的“娘”亦为此义。今宁波方言管女孩为“小娘”,“娘”字犹存古义;日本汉字“娘”仍用作少女之称,而非母亲,并其证。
当母亲讲的“娘”本作“孃”,“孃”“娘”原是两个不同的字,《玉篇·女部》:“孃,母也。娘,少女之号。”《广韵·阳韵》:“孃,母称。娘,少女之号。”故“爷娘”本作“爷孃”或“耶孃”,如古乐府《木兰诗》:“爷孃闻女来,出郭相扶将。”唐杜甫《兵车行》:“耶孃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孃”“娘”二字在敦煌写本中已见混用,后世则多以“娘”为“孃”;加上“娘”的少女、姑娘义现在已不单独使用,只在“渔娘”、“新娘”等词中还保存年轻女子义,所以一般人见“娘”即认“母”,这正是造成对“天要下雨娘要嫁”的“娘”字费解、误解的原因。
清人王有光《吴下谚联》卷二“天要落雨娘要嫁人”条云:“天,纯阳无阴,要落雨则阳之求阴也;娘,孤阴无阳,要嫁人则阴之求阳也。如矢赴的,如浆点腐,其理如是,其势如是。”这段文字从阴阳角度阐释了“天要落雨娘要嫁人”的“道理”,王氏虽然未及“娘”的词义(也许他认为其义自明,根本不需要解释),但从“娘,孤阴无阳”的说解看,他显然是把“娘”当作未婚女子的,如果是已婚的“母亲”,则不能说“孤阴无阳”了。常言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女大不中留,留下结冤仇。”姑娘嫁人合乎天理人道,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规律;而“天要下雨”则是自然界的必然规律。正是基于这种逻辑上的相似点,人们把两者合在一起,使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成为一句很有表现力的民间俗语。